漫宅幫今天帶大家了解一下風迷全球的超級英雄,到底是怎麼被創造出來的。 以及在數百億美元產值的背後,又隱藏著哪些不為人知的秘辛呢?
美國漫畫在創作模式上也與日本漫畫不同;日本漫畫即便是同一間出版社,個別作品之間毫無關聯,有著各自的世界觀、故事架構、思維常識。 而美國的漫畫則不同; 同一出版社的角色都共同存在於一個與現實大致相同的世界,故事中也常提及現實世界的人、事、物,也偶爾因現實中的重大事件影響劇情走向。
美國漫畫並沒有如日本般的漫畫雜誌發行模式,而編輯部構成的方式也自然不同。 美國漫畫是以各角色作品系列為中心,而人氣與銷量高的系列角色會同時推出不同系列連載; 通常會有一個連載系列專門進行主線劇情,並由其他支線系列對主線進行補充或發展(注1)。而出版社內的長期聘僱人員主要以編輯與劇作者及少數核心畫家為主,絕大多數的作畫人員是以系列為單位的短期契約聘僱員工。
*注1: 以Marvel其下的蜘蛛人為例,蜘蛛人故事的主線連載為The Amazing Spider-Man (1963年-現在),支線連載則有Marvel Knights Spider-Man (2004-2007)、The Sensational Spider-Man ( 2005-2007)等等。 系列主線為長期連載,而支線則為一到三年不等,亦曾有過長達八年的支線連載。
而依照市場現況,會決定將旗下有的連載系列數作出調整;近年來雖然超級英雄類的電影有爆發性的成長,但是絕大多數出版社並沒有明顯的增加新角色的作品系列,反而是積極對現有的高人氣角色做更進一步的深化發展;最明顯的證明就是,在市場占有率最高的五大家出版社當中 (Marvel Comics、DC Comics、Image Comics、Dark Horse Comics、IDW Publishing),只有 Dark Horse Comics持續對外募集新的作品及各類型創作人員。
而在開放募集新作品的情況下,出版社發掘新作品的管道大致上分為兩種,1. 創作者投稿 及 2. 主動發掘。 各出版社的編輯或美術總監會參加各地的漫畫展覽(如San Diego Comic Con),以發掘有市場價值的作品或角色設計,類似職業球探發覺選手的作法。
聖地牙哥漫畫展盛況
創作者契約與版權模式
美國漫畫產業裡,絕大多數作品及角色的所有相關權利皆為出版社所有。 一旦透過上述兩種形式發現有價值的作品或設計,出版社通常的作法是將作品整個買斷,唯有少數創作者可以保留對作品的部分版權,而創作者對自身作品的議價能力很大部分取決於創作者的知名度與市場影響力(注1)。 出版社買下作品後,會聘僱該作品的創作者,以出版社聘員的身分繼續進行創作。
而當出版社針對旗下既有角色製作新的系列時,編輯人員會接洽各專業的創作者後簽訂創作契約。 出版社與作者間的契約內容通常是為企業機密;稿費金額、稿費計算方式、版稅比例、版稅的支付條件等,在出版社及各創作者之間有非常大的差別。 主流上的稿費計算方式為單頁計價,金額則取決創作者的創作資歷(portfolio)與知名度。 以下將以兩大出版社的模式為例說明。 (不包含報社漫畫家、自由工作者、獨立出版作家等)
*注1: 現今創造出數億美金產值的漫畫人物Superman超人,在1938年被DC以700美金的代價買斷。
- 新人/業餘創作者 : 劇作者單頁稿費約為$100美金、分鏡師為$150、墨線師為$120、彩繪師$90、字型師為$40、編輯以底薪計算。 分鏡師、劇作者、墨線師在漫畫銷量達一定程度後有版稅收入。
- 經驗者/職業創作者 : 隨著經驗與創作資歷的累積,稿費最多會提高到新人的三倍左右,編輯則不在此列。 以分鏡師為例,的分鏡師單頁稿費約為$500美金左右。 版稅比例比新人略高。
- 明星創作者 : 在市場知名度打開,培養出忠實讀者群後,即可與出版社協商提高稿費、版稅、以及要求週邊版權收益。 目前稿費最高的創作者約為單頁$1000美金左右,年收入約在12萬美金上下,這是菁英中的菁英才有的待遇。
流水線創作模式
相較於日本以漫畫家為主體的創作模式, 美國主流的商業模式則是以作品系列為主體。 出版社皆一個系列連載為單位,分別將不同專長的創作者組成小型的創作團隊,以流水線的模式進行作業。 一個團隊由六種職位構成,視情形一人有時身兼數職;六種職位分別是:
- 劇作者 : 負責構思劇情走向、台詞設計等文字創作。
- 分鏡師 : 負責分鏡構圖及草稿繪製
- 字型師 : 對話框的設計與編排,背景壯聲及特效字體設計
- 墨線師 : 人物及背景的線稿繪製、陰影、漸層、畫面氛圍掌控
- 彩繪師 : 負責作品的整體上色、色彩定調。
- 編 輯 : 對完成作品,在實際印製前作最後的編輯校對。
流水線的程序基本上有兩種,分別是<標準流程>與<Marvel流程>。 Marvel流程的起源在餘前段曾提及的美國傳奇漫畫人Stan Lee。
美國傳奇漫畫人 Stan Lee
Stan Lee憑藉其出眾的人物設計及故事創作才華,創造了蜘蛛人、鋼鐵人等大受市場喜愛的漫畫及人物,一手奠定了至今Marvel的市場地位。 也因此長達數十年,Stan Lee一人須負責大量漫畫系列的劇情創作,促使Marvel流程的形成。 以下將兩種流程以圖解說明。
近年來創作者環境雖有改善,但是在現今漫畫產業中,在少數企業對市場達成絕對壟斷的環境下,出版社的權力可謂大過天,創作者對自身作品的議價立場相當薄弱,絕大部分利益仍為出版社所有。 而Image Comics的成立則稍稍為市場引入了一股清流。
Image Comics
90年代初期,美國的漫畫創作者普遍對出版社的待遇普遍感到不滿; 而1991年12月,許多Marvel旗下的創作者們在針對1.出版社與創作者共享作品所有權以及2.自由創作權與營運方談判未果後,於1992年成立了Image Comics。 Image由數個漫畫工作室組成,並以兩個核心原則運作,分別為:
- Image Comics不擁有任何創作者的作品,創作者為作品所有人。
- Image Comics的創作夥伴之間不會對彼此的創作或財務進行干涉,並 除了公司自身的商標與名稱外,不擁有任何智慧財產。
Image在一年之內獲得了10%的市佔率,並在一定的程度上改善了漫畫產業對創作者權益的漠視;但是事情總有一體兩面,在出版社沒有任何作品所有權的情況下,作品銷售的利益在Image Comics收取固定金額的發行費用後,雖能百分之百回饋到作者身上;但是這也造成出版社本身的利益微薄,導致作品行銷推廣或是多媒體化的資金嚴重不足,而在以個人工作室完全擁有作品所有權為基礎上,出版社本身也沒有任何理由或立場進行這件事情。
筆者以為,漫畫乃至於任何文創產業,在創作與商業之間取得平衡仍將是很大的課題,單一方過大的責任或權力都將導致天秤的傾斜。 作者產出市場喜愛的作品,而出版方將市場的接觸面及多元性最大化,在這當中給予應有的尊重及價值,以創造好的生態圈,這點無論是美國日本或是中國的漫畫及泛娛樂產業都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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